鉴定所:
负责人:范江
工作职责:
1、负责组织实施各类职业技能鉴定工作。负责组织拟定鉴定计划、鉴定方案、报告、总结。
2、负责领导文件收发、试卷领取及保密工作。
3、负责汇集资料并编报鉴定所行政报表。
4、组织办理考评员培训、聘任和聘书的签发工作。
5、监督检查鉴定所涉及财务收支的各项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。
6、负责组织考务和监考工作,遵守有关规定,履行监考职责。
7、完成贵州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。

鉴定所主任简介
范江:1989年7月参加工作,大学本科文化。讲师、中共党员。1989年7月——1992年9月在白云三中任教1992年9月至今在贵州省贸易经济学校任教。
办公电话:0851-5667531